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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武汉市硚口区河道堤防管理所等7家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验收的通报

2019-09-24 10:39:00  

办运管[2019]43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湖北、新疆、浙江等3省(自治区)水利厅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申报,依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8-12月,水利部运行管理司组织专家对武汉市硚口区河道堤防管理所、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浙江省温州市泽雅水库管理站、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嘉兴管理处、滨州黄河河务局博兴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梁山黄河河务局等7家水管单位进行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经审查和公示,批准上述:7家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验收,现予以通报。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3月4日


责编: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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