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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21-04-14 15:04:0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消除,在“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现有水库安然无恙。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五年来,各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在水利部党组带领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运行管理不断加强,经受住了洪涝灾害、新冠疫情的重大考验,水利工程运行总体安全,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水利工程运行总体安全。逐级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切实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建立堤防险工险段名录,强化险工险段和水闸安全管理,成功防御2016年太湖、海河南系、长江中下游洪水,2017年、2018年长江上中游洪水,2019年台风“利奇马”,2020年长江、太湖、淮河、松花江流域性洪水,安全状况逐步改善,工程运行总体安全。“十三五”我国年均溃坝率0.03‰,为历史最低,远远低于0.1‰的世界公认低溃坝率国家水平。湖北2020年严守6921座水库、1.7万公里5级以上堤防,在历史罕见疫情和洪水冲击下无事故发生。广东严格工程运行监管,有效防御台风“天鸽”“帕卡”“玛娃”“三连击”及超强台风“山竹”等,全省8400座水库无一溃坝。辽宁、吉林、黑龙江落实落细工程防御措施,在2020年松花江流域性较大洪水中,水库无一溃坝,主要江河堤防未出现重大险情。江苏、安徽、河南、重庆、海南等地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严重汛情,保障了工程安全。

  近年来,不断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和雨水情测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2020年“三个责任人”落实17万。对18097座小型水库开展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并强化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各地安全管理意识增强,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面貌显著改善。

  二是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全国水库总防洪库容1800多亿立方米,大江大河2级以上堤防4.8万公里,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以来工程运行总体平稳,为确保标准内洪水人民生命安全、超标准洪水有效防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骨干性作用。水利工程灌溉、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进一步拓展,全国大中型水库供水能力2700亿立方米、占总能力45%,服务灌区面积3.5亿亩、占总面积35%。点多面广的小型水库水闸、中小河流堤防是农村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北京严格工程管理措施,官厅水库生态补水8.6亿立方米,实现永定河25年来首次全线通水,密云水库充分发挥战略水源作用,有效支撑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安徽“十三五”期间确保水利工程平稳运行,水利工程为全省直接减灾4000亿元。西藏加强工程维养,充分发挥灌溉功能,助力脱贫攻坚和农业增产增收,青稞年产量突破80万吨。海委大力清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显著改善水质,5年累计实施供水61亿立方米。

  三是运管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制订修订《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等水利工程管理制度,以及《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导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要求》等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重庆、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修订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

  各地和各流域加快出台小型水库管理制度,河南出台《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山东省水利部门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力强化政策支撑。松辽委印发《关于加强松辽流域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意见》,努力补齐管理上的短板。

  四是工程安全风险隐患管理显著加强。加快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安全鉴定34811座,其中2020年23335座。对于鉴定为病险的水库,逐库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合理妥善实施水库大坝降等报废,2018年以来降等1779座、报废515座。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制定判别条件,排查险工险段7587段7955公里,有针对性地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强化314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安全度汛管理。陕西着力落实大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内蒙古、河北等安排省级补助资金,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现“应鉴尽鉴”。福建全面完成存量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并每年落实省级补助1亿元,实现了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广西投入2.3亿元完善上坝公路407公里,为366座水库配备了防汛抢险道路。甘肃建立台账,实行月调度机制,实现“超期水库安全鉴定全部完成、到期水库当年完成”。新疆连续3年开展拉网式水库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整治发现问题。

  五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建立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堤防、水闸基础信息数据库,录入水库96281座、5级以上堤防283215公里、过闸流量5m3/s以上水闸85904座。建成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一期工程,实现对67座大型水库实时监控预警。国有水库、堤防、水闸管理范围划界完成率超过70%,部直属工程划界按投资计划安排按期完成。湖北、四川等地1.8万座小型水库安装了雨水情测报设施。湖南省水利部门与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发布全省统一的水库名录。广西完善水库大坝图象监控终端,实现水利系统4314座水库全覆盖。青海从无到有建立水库调度运行信息系统,全省203座水库已有167座实现线上监管。宁夏建成“黄河宁夏重点城市段堤坝安全监测与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堤防工程险情及时准确监测。

  六是标准化管理稳步推进。各地各流域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典型引领、逐步推进”原则,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江苏大力推行水库、堤防、水闸精细化管理,打造标准化升级版,形成较高标准、较为系统的管理体系。浙江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库实现标准化管理,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推进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江西省政府出台《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将标准化管理纳入省级考核,在中西部地区发挥了示范作用。太湖局率先出台流域片区推进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初步搭建江浙沪闽标准化管理交流机制。全国152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为标准化管理树立了标杆。天津制定并落实20多项管理标准,6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考核验收,12家通过市级验收。宁波6座大型水库管理单位全部通过水利部考核验收,并建成智慧水利一期项目,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强化数字赋能。山西对全省600余座水库开展省级考核验收,力促管理水平提升。

  七是水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两项经费”渠道稳定,黄委、淮委、海委直管工程实现了管养分离、维修养护市场化。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和责任、经费和人员进一步落实,2019、2020年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达32.5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2.2亿元。在全国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确定河北省鹿泉区等第一批47个样板县,提炼出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管护模式。江苏率先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洪泽县改革经验入选全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江西鼓励以“整县打包”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小型水库管护服务,已有49个县4650座小型水库顺利实行。福建率先全面开展堤防设施灾害保险工作,多渠道破解财政经费不足的难题。辽宁成立省级水资源管理集团,创新机制,探索盘活水利工程资产。长江委逐步理顺丹江口水库管理体制,推动汉江集团和中线水源公司融合发展,确保防洪、供水等效益充分发挥。

  八是运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机构改革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数省份单独成立运管部门,为扭转“重建轻管”局面奠定体制机制基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19年逐级培训小型水库巡查工作人员9.3万人次,2020年实现17万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培训全覆盖。成功举办闸门运行工、水工监测工等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职工苦练技能,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以党建成效促进运管工作,制定宣贯《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分册,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督查,运管系统敬业风气、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山东开展“五小岗位”创新活动,运管岗位4人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齐鲁工匠”称号。安徽将水利工程运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管理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云南40多个县整合县级水利技术力量,组建水库管理中心,破解专业化力量缺失难题。贵州省水利厅联合财政厅、扶贫办出台《贵州省小型水库公益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设立1600个小型水库公益性管护岗位。


责编: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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