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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健全机制 浙江全面加强江河堤防巡堤查险
2025-03-04 1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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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浙江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江河堤防巡堤查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加强江河堤防巡堤查险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江河安澜”。
一、全面落实巡堤查险责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巡堤查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江河堤防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保护区人口分布、堤顶与保护区地面高差、堤防安全运行状况、失事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开展巡堤查险的对象与范围,指导乡镇以堤防沿线行政村为单元划定巡查区段、标定巡查重点部位,做好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启动水位核定、江河水位监测预报预警、水位预警标尺安装和险情抢护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抓好巡堤查险队伍建设。县级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乡镇会同堤防管理机构落实各区段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堤查险人员。区段行政责任人由乡镇或村干部,技术责任人由熟悉堤防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巡堤查险人员由区段所在村党员干部为主,人数应满足连续24小时不间断轮流巡查要求。汛前,通过实地观摩、观看视频、集中授课等方式,开展巡堤查险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三、“以预报预警为令”开展巡堤查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乡镇制定巡堤查险工作表,明确堤段名称、范围、责任人、巡查内容、启动与终止条件、险情报告等,并予以公布。当预报江河水位将超启动水位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相关乡镇和堤防管理机构发送巡堤查险提示单。当江河水位达到启动水位后,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和堤防管理机构立即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启动水位一般设定为江河警戒水位,也可根据堤防安全状况,保护区等实际情况设定。
四、做好问题和隐患闭环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通过加强水毁修复,完善度汛方案,预置抢险物料、队伍等措施,保障堤防防洪安全。汛期结束后,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复盘总结,持续改进和完善巡堤查险工作。对巡堤查险中发现堤防存在严重影响安全的裂缝、渗漏、管涌、滑动、冲刷、变形等问题隐患的,可直接鉴定为三类堤,列入除险加固实施计划,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巡堤查险工作保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巡堤查险必要的常用工具、智能装备和器材。有条件的地方为巡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给予适当劳务补贴。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组建技术工作组对汛情严重的地区开展帮扶和指导,提供险情处置技术、物资支持。各地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巡堤查险认真负责、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典型宣传和激励表扬。
责编:夏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