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

2020-12-22 15:20

  石门县地处湘西北,是一个典型山区农业县,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历来是一个洪旱灾害多发县。全县7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53万人,有耕地面积67.6万亩,主要以农业产业为主。全县共有小型水库155座,小(1)型水库38座,小(2)型水库117座。这些小型水库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按“民办公助”的原则,靠国家补助、集体投资、农民投劳兴建而成的,水库点多面广,功能多样,在区域防洪、农田灌溉、城镇供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我县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2019年以来,石门县积极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出了一条制度考核与物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1.树立目标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县水利部门牢牢把握样板县创建机遇,为抓好示范县建设,石门县高度重视,在思想上树立要创造“石门经验”“石门模式”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的意识,采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利、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水利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全面加强了创建工作责任,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出台制度标准,建立考核机制。石门县先后制定出台了《石门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小型水库管护员职责》《小型水库巡查制度》《小型水库维修管理制度》等制度,在水库安全管理职责、防汛抢险、维修养护、巡视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每年通过县水利局和县防办审查批准,科学制定每座小型水库《水库调度规程》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形成了一整套有章可循、规范实用的运行管理制度。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各地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当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考核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出台了《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

  3.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石门县155座小型水库工程产权和归属明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石门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中明确石门县小型水库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确定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明确水库安全为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每座水库树立了“一库三责”公示牌,公布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每年4月份均在报纸或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水库责任人能够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能够及时有效处理险情,高效有序管理水库。

  4.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小型水库管理的要求,石门县每年通过年龄界限、具备责任心等方面来充实优化管护人员,并分区域举办小型水库管护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全县各个乡镇区的乡镇分管负责人、水管站长、水库管护人员近200人进行上岗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水库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业务管护能力明显提升,逐渐培养出一支业务熟悉、作风过硬、善管敢管的水库管护队伍。为确保小型水库日常管护,石门县建立了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按每座小(1)型水库补贴5000元,每座小(2)水库补贴3000元的标准安排54.1万元落实了水库管护员的工资,并将看守员的工资待遇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纳入了县财政预算。其中2019年县财政下达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54.1万元,2020年县财政下达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234.1万元,达到每座小型水库管护经费不少于1.5万元/年。

  5.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化建设。针对辖区内小型水库数量居多,管理能力欠缺的乡镇,水库在保留原有工程产权、安全责任不变的前提下,试点采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打捆招标”,选择北京太比雅科技有限公司对水库实行物业化管理。通过采用标准化、物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极大改善了水库形象,达到了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为提高小型水库信息化管理水平,石门县将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小型水库进行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和数字水库建设,建立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化县级平台,逐步实现水库管理的信息数字化、展示立体化、控制自动化、决策智能化、服务主动化。

  

  月亮水库

  

  卫星水库

  

  新街水库

责编: 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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