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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市场机制 培育市场主体 着力破解小型水库管理“痛点”
| 2019-09-24 1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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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平阳县在水利部和省市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创新开展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工程管理效益,有效破解“管理经费缺、专业力量弱、养护保障难”等痛点,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截至目前,全县16座公益类小型水库已全部实行全要素物业化管理,物业化管理年度合同额超过280万元,培育物业化管理市场主体11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标化管理
首先,领导重视。我县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利、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阳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物业化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再是,推行依标管理。根据省政府及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工作部署,我县制定了《平阳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通过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制定管理手册、提升管理设施、融入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标准化管理措施,使小型水库逐步现实了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为小型水库物业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二、积极培育物业管理市场
首先,发挥政策导向。根据《温州市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县水利局对县域内符合物业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主动对接指导,并做好政策宣传。县政府牵头协调县水利、财政等部门整合成立国有水利工程物业管理企业,目前县内已有8家企业具备承接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条件,另有3家省内企业已在平阳县承接水库物业管理业务。再是,加强业务培训。借助省、市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平台,加强承接运行维护企业的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制定县级运行管理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伍建设,充实物业化管理企业专业技术力量。
三、厘清市场服务主体关系
首先,厘清管理单位和物业企业关系。在小型水库物业管理过程实行派员制,由管理单位派员全程参与物业管理,监督物业工作开展,解决物业化管理不到位和错误操作等问题。同时,加强上下联动,建立县水利局主管科所、属地乡镇、物业公司联合管理的工作联系机制,全方位推进水库物业化管理。再是,厘清物业企业和原管理人员关系。小型水库因无专门的管理单位,一般由当地村民负责工程日常维护、巡查等工作。为解决实施物业化管理后原巡查人员安置问题,要求物业公司优先返聘原有巡查人员。从而解决了原巡查人员安置问题,也提高了巡查人员待遇福利,对物业公司而言也能更好、更快的接手水库的运行管理。
四、强化行业监管手段
首先,规范合同执行。制定了《平阳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物业公司从签订合同到实施物业管理的流程、期限,并根据平阳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合同范本,规范物业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第二,细化考核方式。制定出台《平阳县水利工程物业化考核办法》,细化了考核方式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增加物业化管理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第三,优化维养管理。实行维修养护年、季、月报制,物业管理企业每年向发包人上报年度维养计划,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实施。第四,加大信息化监管。对物业企业上报的巡查记录、维修养护记录、调度运行记录等管理数据,要求实时上传运行管理平台,平台数据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强化信息化监管。
五、强化管护经费保障
我县制定《平阳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将小型水库标准化创建、巡查、物业化管理等工作纳入补助范围,明确公益类小型水库物业管理经费补助标准,每座小(一)型年补助8万元、小(二)型年补助6万元,经营性水库年补助1万元,其余由经营收入中计提,为水库日常管理和委托物业化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此外,我县在全省率先为小型水库颁发所有权证,进一步明晰小型水库权属和责任。同时,出台《平阳县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考核办法》,对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主体进行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同补助资金挂钩,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
虽然,我县在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扭转“重建轻管”现象。建立健全水利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责编:韩涵

